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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臺北市北投製片廠(桃源段一小段187地號)新建營運移轉(BOT+OT)案」第2次招商結果公告:最優申請人未能在規定限期內完成簽約,依規定撤銷最優申請人資格。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文化局

「臺北市北投製片廠(桃源段一小段187地號)新建營運移轉(BOT+OT)案」於111年1月12日第2次公告上網招商,4月21日上午11時截止申請收件,共計1家申請人。經111年6月24日辦理第3次甄審委員會(綜合評審)會議,評選結果由「元宇宙合作聯盟(授權代表人:衛山資本股份有限公司)」獲得最優申請人資格。經雙方於111年8月8日完成議約,惟該聯盟於111年9月15日函知本府決定不予簽約,因未能在規定限期內與本府完成簽約,故本府爰依申請須知第6.1.4.3條第7款及第7.1.5條之規定於111年10月11日去函撤銷該聯盟最優申請人資格,並依第6.1.4.3條第7款規定沒收申請保證金新台幣壹仟萬元整。